来源:法律部落2019-04-17 16:36
易磊律师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应当是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如果涉及到民事纠纷,可以向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取得居住证)的法院起诉。
还未解决问题?马上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当前律师在线 22771 人今日律师解答 51995 条
浙江安天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纠纷,人身伤害,交通事故,劳动人事,婚姻家庭
山东常盛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财产纠纷,人身伤害,交通事故
四川弘维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财产纠纷,婚姻家庭
首页找律师在线咨询电话咨询
copyright 2019 boolaw.com 京ICP备14008712号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直接微信搜索公众号法律部落或falvbuluo;
保存二维码图片至手机,打开微信扫一扫,从相册选取二维码识别并关注;
关注之后
您可以查看更多律师信息
免费咨询并查看律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