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后犯数种新罪行为人是否进行数罪并罚
监外执行后犯数种新罪行为人是否进行数罪并罚

来源:法律部落2019-07-26 09:21

雷鸣宇律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刑法执行完毕后再犯新罪的不数罪并罚。
《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查看全部

还未解决问题?马上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5598今日律师解答 50266

推荐律师
查看更多
相关推荐
缓刑后警告2次怎么办 2019-09-10 13:05
容留他人吸毒罪多久判 2020-09-29 19:57
教唆罪什么情况下会从重处罚 2019-08-26 15:54
查看更多

首页找律师在线咨询电话咨询

copyright 2019 boolaw.com 京ICP备14008712号

如何关注公众号

关注之后

您可以查看更多律师信息

免费咨询并查看律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