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淫乱与容留卖淫的界限
聚众淫乱与容留卖淫的界限

来源:法律部落2019-08-25 14:07

雷鸣宇律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聚众淫乱的犯罪分子自己实际实施犯罪行为,容留卖淫的犯罪分子不亲自实施卖淫行为。
《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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