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3-13 18:05
李军平律师
山西三晋律师事务所
落户地房主和户主为落户人已婚子女,可申请办理父母户口移入已婚子女处。
父母与已婚子女之间的投靠
落户地房主和户主为落户人父母或已婚子女,办理已婚子女户口移入父母处或父母户口移入已婚子女处。
提交: ;
1、落户地房主、户主填写的《非房屋所有人落户申请表》; ;
2、落户地《房本》或《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无《产权证》的,提交《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无正式《房本》或《购房合同》的提交房屋产权部门、售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及落户地派出所社区民警填写的《居民落户证明信》;
 ;4、房主、户主及落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被投靠人及落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6、落户人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7、能够证明父母与已婚子女之间相互关系的证明材料;
 ;8、落户地派出所社区民警填写《居民落户证明信》;
 ;9、房主、户主及落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提交《委托书》;
 ;10、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11、其他视情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此项户口需经社区民警调查核实,具备居住落户条件的,方可办理。
以上证明材料需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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