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是如何进行的
剥夺政治权利是如何进行的

来源:法律部落2019-06-17 11:15

雷鸣宇律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也可以委托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或者其所在单位的保卫部门协助执行。
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如果是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徒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当然,剥夺政治权利也包括上刑执行的。如果是被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间与管制的时间相同,同时执行。在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时,执行机关应当向犯罪分子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有关群众,宣布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及刑期的长短。
执行期满,执行机关应当通知犯罪分子本人,并向有关单位和群众宣布,恢复其政治权利。

查看全部

还未解决问题?马上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9670今日律师解答 50984

推荐律师
查看更多
相关推荐
推广赌博二维码违法吗 2019-04-25 15:45
收监后的开庭时间 2020-04-21 16:20
流窜作案要坐牢吗 2019-08-26 14:58
查看更多

首页找律师在线咨询电话咨询

copyright 2019 boolaw.com 京ICP备14008712号

如何关注公众号

关注之后

您可以查看更多律师信息

免费咨询并查看律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