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6-28 21:28
秦惠芳律师
山东舜翔(泰安)律师事务所
可以自首。根据《刑法》第67条的规定,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自首可分为一般自首和准自首。一般自首成立必须符合的条件为:(1) 自动投案。即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投案。(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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