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3-04 08:50
朱家明律师
北京大成(南昌)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河南省实际,第四十条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适当补贴。对居家养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实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条例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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