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4-12 14:55
李天艳律师
四川律盾律师事务所
一个应战五级残疾军人(2005年7月以后已经不叫伤残军人的名称了),这样回答你:
七级残疾军人根据国家《军人优抚优待条例》的规定:“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解决;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以外的医疗费用,未参加医疗保险且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酌情给予补助。”
除了抚恤金领取以外,对医疗费用(这里指的是你父亲)现在大部分地区就是参加医保门急诊可以报销一部分的,个人支付过高的,影响生活的,可以向民政局提出申请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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