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8-17 18:04
刘容良律师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
一、高利贷罪立案标准是: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二、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 第二十六条 [高利转贷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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