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8-27 11:42
关孟斌律师
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
挪用资金刑事案件是由公安机关管辖的,所以取证工作由公安机关实施,公安机关取证的过程就是侦查的过程,例如调查犯罪嫌疑人信息、调查公司资金流向等。《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证明力予以审查、核实。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侦查犯罪,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严禁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怀疑就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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