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5-10 10:28
关孟斌律师
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都是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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