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9-18 14:42
关孟斌律师
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
捕捞渔船免征船舶吨税。1、非机动船舶。2、应纳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船舶。3、自境外以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初次进口到港的空载船舶。4、吨税执照期满后24小时内不上下客货的船舶。5、非机动船舶(不包括非机动驳船)。6、捕捞、养殖渔船。7、避难、防疫隔离、修理、终止运营或者拆解,并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条例》
第九条下列船舶免征吨税:
(一)应纳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船舶;
(二)自境外以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初次进口到港的空载船舶;
(三)吨税执照期满后24小时内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四)非机动船舶(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五)捕捞、养殖渔船;
(六)避难、防疫隔离、修理、终止运营或者拆解,并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七)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或者征用的船舶;
(八)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船舶;
(九)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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