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7-27 10:29
秦惠芳律师
山东舜翔(泰安)律师事务所
在儿子死了之后,儿媳妇是没有法定的赡养公婆的义务,因为没有继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抚助的义务。所以法定的赡养义务人是子女。儿子去世,则儿媳与之婚姻关系自然解除,儿媳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如果双方达成协议儿媳妇尽了赡养义务,在公婆死之后,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有其他子女的情况下,孙子女没有赡养义务。如果老人没有子女或其它子女没有赡养能力,孙子或孙女有赡养能力的应当赡养(但是这个也是有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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