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挪用国家资金用于业务招待费的如何处理
对挪用国家资金用于业务招待费的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部落2019-08-11 10:01

刘容良律师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

(一)对挪用国家资金用于业务招待费的处理是:
1、处罚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及其他关于公务接待的省、市的具体规定,给予党内职务处分。
2、构成犯罪的可按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法律依据:
1、党纪条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查看全部

还未解决问题?马上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5632今日律师解答 50606

推荐律师
查看更多
相关推荐
离职员工未归还货款算职务侵占吗 2019-08-24 14:42
网赌庄家怕报警吗 2020-09-29 20:13
拒不执行罪的立案标准 2018-10-20 10:00
查看更多

首页找律师在线咨询电话咨询

copyright 2019 boolaw.com 京ICP备14008712号

如何关注公众号

关注之后

您可以查看更多律师信息

免费咨询并查看律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