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7-23 17:23
刘容良律师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
强迫职工与另一单位签订合同,员工可以拒绝签订,并向公司申请离职。解除与公司间的劳动合同,还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履行提前三十天书面告知义务,三十天届满,你与公司间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与公司间的劳动合同,还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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