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8-06-04 15:16
董欢欢律师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合同解除之后,其效力终止。合同终止的法律效果不等同于合同无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将产生两个法律后果:
一、尚未履行的,合同解除后,将不再需要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所谓恢复原状是指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
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以下几种合同根据合同性质,不能要求恢复原状:
1、以使用标的为内容的连续供应合同;
2、以行为为标的的合同;
3、涉及善意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八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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