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7-20 22:38
秦惠芳律师
山东舜翔(泰安)律师事务所
公安机关能直接认定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这里所指的司法机关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的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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