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7-03 17:16
周涛律师
河南舒展律师事务所
查处之前不知道企业假冒注册商标的,不追究其责任;查处之前知道企业假冒的,属知情不报。知情不报是指公民知道事件的真实情况,有义务向有关机关反映而没有反映。知情不报是违法行为,应当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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