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8-08-04 23:34
高峻律师
新疆双信律师事务所
因为婚姻关系属身份关系,彩礼返还属财产关系,二者不能互为条件,且此协议亦有悖于公序良俗原则,故该协议应为无效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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