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8-26 10:44
彭文昌律师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
肇事逃逸中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悔罪表现,不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因为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的主要责任者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肇事现场的行为,其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心态,因而不具有悔罪心理。就算其在归案后产生了悔罪心理,进行了赔偿,但他们的罪过比起肇事后未逃逸的大得多,故仅应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考虑,不宜适用缓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法释〔2000〕33号 最高人民法院2000。11。15发布)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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