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8-03 13:59
刘容良律师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
一、可以,虽然未续签租赁合同,但一直按时履行给予租金的义务,原租赁合同并未对征收/拆迁等情形做出约定,因此次征收/拆迁遭受了损失,是应该获得补偿的。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租赁期间虽然因征地拆迁的发生造成租赁物的所有权变动并不影响承租人与房屋所有权人合同效力的变动,故承租人依然可以通过与房屋所有权人对拆迁补偿安置款项进行合理的分配。
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可知给予公平补偿的被征收人是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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