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8-08-08 10:38
高峻律师
新疆双信律师事务所
可以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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