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上市的条件有哪些
拆迁安置房上市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部落2019-05-23 09:30

李军平律师

山西三晋律师事务所

拆迁安置房上市交易与普通商品住房不同,需要三个条件:办理了产权登记、使用1年、补交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和减免的规费。取得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买卖过户时和普通商品房所交的税费是一样的,契税:1。5%;交易手续费:新商品房为3元/平方米,二手房为6 元/平方米;登记费:80元/套;由于拆迁安置房的土地性质为划拨,上市时还需要交给一定的土地出让金。如只在拆迁安置协议,费用问题就需要按照拆迁安置协议中的相关约定来处理。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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