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的利弊有哪些
法人的利弊有哪些

来源:法律部落2019-05-10 06:20

刘春雷律师

天津会通律师事务所

签署法律、经济合同文件时,处于优势、占主动地位。对于防范其它股东分立、并购公司的行为也有很大的控制权。坏处就是责任更大,公司出现什么大的责任事故或经济纠纷时,法人代表是首当其冲的。
《民法通则》1,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2、法定代表人签署法律文件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合同法》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以实物券方式发行公司债券的,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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