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7-23 15:10
彭文昌律师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
承诺时效就是指承诺的期限。《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合同法》第二十三条承诺的期限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承诺迟延是指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超过承诺期限到达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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