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7-20 05:36
刘春雷律师
天津会通律师事务所
根据《刑法》,六个月以内为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五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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