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开工日期、未用合同专用章的合同是否有效
未签订开工日期、未用合同专用章的合同是否有效

来源:法律部落2020-07-23 15:11

刘容良律师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

未签订开工日期、未用合同专用章的合同有效。未签订开工日期、未用合同专用章不属于合同无效的法定事由,属于可以补正的瑕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查看全部

还未解决问题?马上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3324今日律师解答 47517

推荐律师
查看更多
相关推荐
补充协议什么时候生效 2020-07-23 17:40
租女友回家过年,长辈给的红包归谁 2020-04-30 17:13
定金不能随意双倍返还吗 2020-07-26 17:43
查看更多

首页找律师在线咨询电话咨询

copyright 2019 boolaw.com 京ICP备14008712号

如何关注公众号

关注之后

您可以查看更多律师信息

免费咨询并查看律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