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3-14 20:25
秦惠芳律师
山东舜翔(泰安)律师事务所
民兵训练费就是参加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组织实施得军事训练所收取的训练费。
 ;1、用于训练基干民兵;
 ;2、用于组建应急分队;
 ;3、建武器弹药库等设施。
 ;各乡镇人武部也可自行完成民兵训练任务,并节余部分资金,减轻农民的负担。
 ;一、训练伙食标准。 ;
1。区、县、局(厂)人武部组织的民兵干部、民兵教员、专业民兵训练,单独起伙或在企事业单位搭伙的,由原来的每人每天4元调整为6元(伙食标准包括个人自交基本伙食费,下同)。与部队一起训练并与部队一起就餐的,按部队灶别标准执行。
 ;2。警备区下达任务,区、县、局(厂)人武部组织的民兵游泳骨干集训,由原来每人每天4元5角调整为6元5角。
 ;3。民兵对外军事表演,在表演期间由每人每天5元调整为7元,训练期间按训练标准执行。
 ;4。区、县、局(厂)人武部组织民兵训练,在陆地训练期间,由原来每人每天4元调整为6元,上船后,按所在船艇伙食标准执行。
 ;5。参加集训人员均按照规定交纳本人基本伙食费。领取固定工资(包括国营农场、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人员,自交基本伙食费为1元5角。
发给误工补贴的农民,自交基本伙食费按每人每天1元执行。参加组织训练的军队干部、人武部干部,自交基本伙食费为1元5角,战士交基本伙食费。
 ;6。补助办法:除参训人员按规定交纳基本伙食费外,差额部分由组训单位按参训人员花名册计算列支。
 ;二、会议伙食补助标准。 ;
1。经批准,各区、县、局(厂)人武部召开的先进民兵代表会议,跨省、市的联防会议,由原来每人每天5元调整为15元。
 ;2。区、县、局(厂)人武部召开的其它民兵工作会议,由原来每人每天补助4元5角调整为10元。
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民兵训练补助标准。 ;
1。基干民兵训练伙食补助,自行起伙或搭伙者,由原来每人每天3元调整为4元5角。 ;
2。打靶、外出训练等,须在市场上购食的可按出差补助标准执行。
直接微信搜索公众号法律部落或falvbuluo;
保存二维码图片至手机,打开微信扫一扫,从相册选取二维码识别并关注;
关注之后
您可以查看更多律师信息
免费咨询并查看律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