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8-05-05 13:59
崔磊律师
山东康海律师事务所
过继,也就是现在法律上的收养,只不过范围要比收养要窄。过继是农村的习俗,一般是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在我国,自1992年《收养法》实施之后,法律支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经过民政部门登记的收养关系。因此,收养人在收养子女时,必须经对方父母一致同意,且在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否则就存在收养关系无效的问题。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如果孩子户口已经跟随送养人,最好办理户口转移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一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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