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6-17 13:42
贾晶晶律师
河北史志强律师事务所
《刑法》第五十七条: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还未解决问题?马上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当前律师在线 26812 人今日律师解答 52406 条
江西赣东北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人身伤害,交通事故,劳动人事
浙江联浩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
福建晋贤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劳动人事,财产纠纷,合同纠纷,公司事务
首页找律师在线咨询电话咨询
copyright 2019 boolaw.com 京ICP备14008712号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直接微信搜索公众号法律部落或falvbuluo;
保存二维码图片至手机,打开微信扫一扫,从相册选取二维码识别并关注;
关注之后
您可以查看更多律师信息
免费咨询并查看律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