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出了事故谁负责?
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出了事故谁负责?

来源:法律部落2020-09-29 10:13

关孟斌律师

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

不满16岁周岁的,是过失犯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骑电动车上路是一种违法行为。引发交通事故,肇事者的监护人要对伤者负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二)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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