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3-17 17:50
李军平律师
山西三晋律师事务所
到2020年,基本建立适合我国废旧轮胎资源循环利用的法律法规及标准、政策体系和统计信息服务体系;初步建立规范的废轮胎回收体系。
全国从事废旧轮胎循环利用的符合各专业准入条件的企业达到300家;废轮胎平均回收率达到95%以上,无害化和环保达标利用率达到80%;载重轮胎翻新率提高到35%,巨型工程轮胎翻新率提高到40%,轿车轮胎翻新率达到5%;再生橡胶年产量达到500万吨;橡胶粉年产量达到100万吨;热裂解年产量达到50万吨。
“十三五”期间,结合各行政区域的总体规划,积极推进废旧轮胎循环利用产业示范园区的建设,初步建成一批具有一定规模、整体布局科学、产业结构合理、产品结构优化、技术水平先进的“轮胎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和园区”,对行业技术改造、节能减排降耗和企业管理起到示范作用,进一步有效地解决废旧轮胎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实现废旧轮胎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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