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4-15 10:58
雷鸣宇律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其他继承人分配,未按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的,这是因为未婚同居不具备“夫妻的名分”。但是有一种例外,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经开始同居的,由于法律上承认他们的事实婚姻关系,因此生存的一方可以作为死者的配偶继承遗产。当然,如果去世的一方在生前以遗嘱的形式决定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留给另一方,则生存的一方完全有权利继承这份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有: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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