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7-21 20:20
蒋巍巍律师
河南世鼎律师事务所
附加适用驱逐出境的对象是犯罪的外国人,凡是在中国犯罪的外国人都可以附加适用。
《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三十五条,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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