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6-11 09:49
刘容良律师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
僵尸企业是指丧失自我发展能力,必须依赖非市场因素即政府补贴或银行续贷来维持生存的企业。尽管这些企业不产生效益,却依然占有土地、资本、劳动力等要素资源,严重妨碍了新技术、新产业等新动能的成长。
目前来说没有具体的认定标准,但其存在如下的特征:
1。企业规模较大。“僵尸企业”大多为规模较大、员工较多的国有企业。这些国有企业在地方经济中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政府出于维稳考虑,既不让其破产,也难以使其获得新生,只能通过银行或政府的不断输血维持现状。
2。行业产能过剩。“僵尸企业”大多是产能过剩的钢铁、水泥、家电等行业。这些行业因盲目扩大生产,造成产能过剩,最终导致产品积压、员工失业率上升。
3。产业领域低端。从产业来看,“僵尸企业”基本属于产品附加值较低、利润空间小的制造业领域。这些产业由于技术含量低、转型升级困难,导致债务负担沉重,最终形成资不抵债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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