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4-19 10:34
彭文昌律师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
一、婚姻存续期间,财产损害不能够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人身损害是可以的
我国的夫妻财产制是以共同财产制为主、以约定财产制为辅。双方除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占有、处理权外,没有个人财产,这就决定了不存在夫妻损害赔偿的物质基础和前提条件。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间一方对另一方实施伤害,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法院应该支持。
二、法律依据:
1、《婚姻法》第十三条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七条第三款,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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