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解除限制出境的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申请解除限制出境的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部落2019-07-25 09:40

秦惠芳律师

山东舜翔(泰安)律师事务所

申请解除限制出境的期限的规定一般是七天。
1、解除限制出境措施的,执行法院应当经合议制作裁定书,经执行局长签批,层报省级人民法院审批。省级人民法院应当在7日内审批完毕。审批后应将裁定书分别送达有关当事人和协助义务机关,并及时发还扣留的出入境证件。
2、除了申请期限要满足以外,也应符合申请解除限制出境的法定情形:
(1)案件所涉债务清偿完毕;
(2)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
(3)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
(4)裁定终结执行;
(5)执行法院认为可以解除的其他情形。
《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出国、出境的暂行规定》第九条:
已被执行法院决定限制出国、出境的被执行人,因特殊事由,确需出国、出境,被执行人必须向人民法院提申请,说明理由或提供担保。
执行法院作出准予解除限制决定的,应当制作《撤销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通知书》,送达出入境管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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