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5-05 10:21
李军平律师
山西三晋律师事务所
受害人可以到公安局要求撤案,由县级以上公安部门领导签字后,公安机关就从网上撤回通辑令了。在逃人员被抓获后, 立案地公安机关对抓获的在逃人员要认真核对,并于押解回立案地之日起48小时内办理撤销手续。撤网时,立案单位要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 / 撤销表》中“在逃人员信息撤销”部分内容,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交给同级刑侦部门,由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信息从《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撤销录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五十二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发布。
通缉令发送范围,由签发通缉令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网上追逃是无法撤消的,但在嫌疑人被抓获之后或内消除嫌疑之后,公安会在网上写明该通缉的处理情况,从在逃人员名单中消容除的。也可能这就是你所讲的撤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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