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9-29 10:15
关孟斌律师
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
案件承办人变更,意思是由原来是甲承办的案件,变更为乙承办了。承办人变更除当事人申请回避外,大多是因为承办法官单位或者工作变动,或者是因为案件较多,身体健康等原因造成的。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0条规定:检察人员在受理举报和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有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或者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没有自行提出回避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本规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其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8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指定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检察人员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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