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8-07-26 16:39
何纯律师
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
(1)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
(2)接受发包人的监督。《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3)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4)发包人经检验验收未按期付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经催告仍不付款的,凡可折价、拍卖的工程,承包人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解决,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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