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3-13 21:43
贾晶晶律师
河北史志强律师事务所
从2018年8月1日起江苏将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能低于这个标准。方案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地区2020元/月,二类地区1830元/月,三类地区16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8。5元/小时,二类地区16。5元/小时,三类地区14。5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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