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8-04-27 21:43
牟德栋律师
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
婚后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房产只赠予给其中一方的,那么通常会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如果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予给一方,那么该房产就是其个人财产,即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确立了夫妻婚后财产共同所有原则,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应归夫妻共同所有。但与此同时,我国《婚姻法》又承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夫妻个人财产,如婚前个人财产。此外,根据婚姻法解释(三),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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