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1-14 14:00
秦惠芳律师
山东舜翔(泰安)律师事务所
法院执行局不执行法院判决结果的,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级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原法院执行或者由本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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