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8-17 20:55
秦惠芳律师
山东舜翔(泰安)律师事务所
1、国务院《强制戒毒办法》规定: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进行强制戒毒的期限为3个月至6个月,自入所之日起计算。
2、对强制戒毒期满仍未戒除毒瘾的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可以提出意见,报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延长强制戒毒期限;但是,实际执行的强制戒毒期限连续计算不超过1年。
3、戒毒人员对强制戒毒决定和延长强制戒毒期限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戒毒人员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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