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6-26 11:41
秦惠芳律师
山东舜翔(泰安)律师事务所
假释的对象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刑法》规定:
第八十一条【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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