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8-09-06 15:39
景水平律师
江苏融悦律师事务所
1、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所以企业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如有拖欠工资情形的,可要求支付工资同时要求企业支付应付工资100%的赔付金。
综上,如企业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赔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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