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8-31 10:22
刘容良律师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
冒用他人姓名是指行为人将他人姓名出示给交易相对方,足以使相对方认为该姓名就是行为人自己的姓名,行为人以此姓名向交易相对方进行意思表示。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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