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3-21 10:41
陈海琦律师
福建怀司律师事务所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要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但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也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其他表明这块地的使用权不是通过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的,而且可能是国家机关用地、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中的一种。
《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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