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8-05-17 16:15
刘容良律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需要当事人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以及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结婚登记是取得合法婚姻形式的必要条件。经过在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因此结婚登记是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制度。
结婚登记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自愿结婚;
2、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没有配偶并且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符合条件的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级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直接微信搜索公众号法律部落或falvbuluo;
保存二维码图片至手机,打开微信扫一扫,从相册选取二维码识别并关注;
关注之后
您可以查看更多律师信息
免费咨询并查看律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