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8-09-07 14:26
刘容良律师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69条第1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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